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项目_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车站、实训线弱电施工承包含信号、通信、PIDS和AFC系统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项目_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车站、实训线弱电施工承包含信号、通信、PIDS和AFC系统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车站、实训线弱电施工承包(含信号、通信、PIDS和AFC系统供货)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车站、实训线弱电施工承包(含信号、通信、PIDS和AFC系统供货)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赤沙车辆段北部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40.00%),国有或集体投资6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地铁实训基地线路工程分为实训车站及实训区间。实训车站位于地铁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北部,西侧为停车列检库,东侧为配轨基地,南侧为周月检库,北侧为黄埔涌,西北侧为河南主变电站。车站呈南北向布置,采用岛式站台,线间距16.2米。实训车站北侧单独设置长度50米的12号可动心轨道岔供线路、轨道及接触网等专业培训使用。实训区间利用原地铁八号线入段线改造,线路右线长度1046.915米,左线长度210.406米。在原入段线里程RDK 0+76.116处设置车挡;在原入段线里程RDK0+895.184处设置9号道岔,直向接入车站左线,侧向接入车站右线,右线新增7号道岔。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包括上述模拟车站、实训线、练兵线的信号(信号系统采用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采用全自动运行技术,按GoA4级标准建设)、通信(含PIDS)、AFC系统的供货,以及上述系统室内、室外各类设备的安装,配线、光电缆的供货及敷设,以及系统调试等,具体工程承包范围,详见设计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 | 广州地铁综合实训基地模拟车站、实训线弱电施工承包(含信号、通信、PIDS和AFC系统供货)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4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379.95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一级资质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为:高级技术职称(注: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不低于2200万元的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工程(须含通信或信号系统设备安装)。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 (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工程业绩登记的网页截图(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业绩编号、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 (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库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且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5、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不低于2200万元的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安装工程(须含通信或信号系统设备安装)。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 (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工程业绩登记的网页截图(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业绩编号、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 (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库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尹银俊、王宇、曾聪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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