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招标公告第二次

汽车配件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汽车配件
二、项目编号:2024-GKZJ-083(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预算*****
具体规格型号联系人:尹先生,联系方式:181*****505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静电接地线卷盘 FDJL-25M 4
2 坐垫 灰色 15 参考京东编码100*****7305
3 仪表盘 青专 1
4 继电器 24v 4
5 朝阳牌轮胎 10.00R20 2
6 朝阳牌轮胎 11.00R22.5 4
7 朝阳牌轮胎 10.00R22.5 3
8 灯泡 24V 10W 1
9 膨胀水箱 抢救车 1
10 雨刮器 48cm 10
11 点火开关 斯太尔 4
12 车顶警示灯 斯太尔 3
13 朝阳轮胎 12.00R20 15
14 飞轮齿圈 解放车架号LFWABUJF7CIF***** 1
15 机油滤芯 ********* 1
16 燃油滤芯 CX0710B1 1
17 空气滤芯 依维柯 1
18 机油滤芯 BKZQ-6714-AA 1
19 燃油滤芯 UF0137-012 1
20 空气滤芯 江铃 ·域虎 1
21 机油滤芯 *******TA 1
22 燃油滤芯 FN1-9155-AA 1
23 空气滤芯 江铃 ·宝典 1
24 机油滤芯 6C1Q-6744-AA 1
25 柴油滤芯 3C11-9176-BC 1
26 机油滤芯 *********EC 1
27 柴油滤芯 ******** 1
合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所有查询结果打印一并邮寄。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浙江省 湖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7:00
(三)投标地点: 浙江省 湖州市
(四)提交方式:只接受顺丰、京东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7:00
(二)开标地点: 浙江省 湖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联系人为:吴先生,联系方式:189*****860;请报价供应商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对接项目具体要求,核准项目报价明细,杜绝因报价不实、不适等原因发生履约中断甚至不履约的情况。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采购单位将视情处罚违规供应商;

(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均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及规格、产品标准达到比价要求、国家或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三)、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验收标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数量、货品外包装、质量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在验收时对协议货物的参数等有异议,或对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发现质量、技术、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问题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货物,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后,采购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协议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本项目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均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四)、服务地点:浙江省长兴县;

(五)、交货日期:中标结果公示后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六)、付款方式:验收完成后2个月内结算;甲方有权以审价方式进行结算;

(七)、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包干总价),人工费、验收、税费等一切费用;

(八)、供应商以串通报价等方式成交的,中标前发现即对报价进行作废处理,中标后结算前发现对该项目进行成本审价结算,结算后发现对该项目进行成本审价,并向供应商追回多付货款;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在签订协议时具体明确约定;

(十)、报价封面要求: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

(十一)、盖章要求: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十二)、装订要求:所有报价资料装订成册。

2、供应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报价无效:

(一)、报价表分项价格总和与总价格不符的;

(二)、报价文件中有明显错误的;

(三)、私自更改报价模板的;

(四)、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五)、特别提示:报价供应商所出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需求物资种类。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860
地 址:浙江省 湖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0*****711
,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湖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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