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通知公告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24-11-19 14:08:28 点击:316 属于:通知公告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对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前市场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条件 承保内容
投保人数 600人左右
累计责任限额 100万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30万
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30万
每人医药费用责任限额 30万
每次事故免赔额 1000或5%
附加险 1、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
2、医院全体职工人身意外险
3、理赔处理
有下列方式之一,能够确定被保险人对损害赔偿请求患者的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的,在被保险人已赔付医疗损害申请人后,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给被保险人赔偿。
(1)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
(2)仲裁机构生效裁决。
(3)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5)直接赔付。
(6)未能履行以上4条方式的,经被保险人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后,认可医疗损害申请人的诉求,被保险人与医疗损害申请人双方达成一致和解的,保险人给予全额赔偿。(被保险人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确定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并邀请保险人代表旁听,但保险人不参旁听不作为保险人拒绝理赔的事由,未邀请保险人参加的除外。)
4、保险人参与诉讼与和解
(1)医疗损害申请人对被保险人进行诉讼的,被保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追加保险人为共同被告,保险人应予配合。
(2)被保险人可邀请保险人共同参与医疗损害申请人进行和解、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作为理赔的依据。赔偿金由保险人直接支付给医疗损害申请人。
5、理赔方案
(1)一般案件理赔
如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辽阳医调委、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能够确认院方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根据上述确认的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甲方已赔付患者方赔偿金的,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对甲方进行保险理赔。
(2)协商赔付案件理赔
如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经保险人参与确认,纠纷事件真实,可由院方出具院方认可的鉴定报告或医院内部专家讨论意见,在保证情况真实,医疗纠纷责任清晰明确,索赔金额合理的情况下,院方认同无需进行本条第一款程序。以上鉴定报告或医院内部专家讨论意见可以代替司法鉴定报告、法院判决书等,作为院方向保险公司进行医疗责任险理赔的依据。
二、提交方式及内容
1、提交方式:供应商于市场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填写的报价单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LYEYZBCGB@163.com。
2、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报价单需注明总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供应商资质:无。
3、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技术、报价等问题请咨询业务科室)
1、业务科室联系人:薛昌全;联系电话:156*****120
2、招标采购办联系人:王多义;联系电话:158*****370
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二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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