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计服务
广州新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计服务
广州新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新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业主为广东机场集团佛山高明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新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计服务。
2.2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东北、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西侧,地跨佛山肇庆两市。
2.3 设计范围:
2.3.1 本项目拟采用全程高效跟踪的行李输送与分拣的处理方式,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满足航站楼各类旅客流程的全程高效跟踪的行李全自动处理系统设计服务。
2)航站楼配套的交通中心交运行李处理设计。
3)航站楼与远期航站楼之间的行李传输系统的连接预留设计。
4)编制行李处理系统招标技术文件。
5)施工阶段技术支持服务。
2.3.2 BIM设计内容
1)投标单位应采用BIM正向设计,在项目启动前制定BIM实施方案。
2)投标单位应全专业使用BIM技术,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BIM模型,并依托业主提供的BIM管理平台,完成全专业过程协同。
3)本工程提交的BIM模型成果为行李系统(含交运行李安检系统)模型以及优化报告。
4)各阶段BIM模型应满足《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2018)、《民用运输机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MH/T 5042-2020)、《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2016)深度要求。
5)BIM可视化汇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漫游动画、浏览模型等。
6)投标人应遵循建模→模型应用→出图的设计流程,须保证设计模型与设计二维
图纸的一致性。投标单位应提供满足BIM正向设计要求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BIM设计流程、协同机制、设计环境资源以及BIM设计的规则及管理等内容。
7)投标人开展BIM技术实施工作须遵循以下BIM实施约束性文件。
8)启动阶段实施内容及要求。
9)设计阶段实施内容及要求
10)施工阶段实施内容及要求
11)运维准备阶段实施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33.50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36.00万元,BIM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7.50万元人民币。所有超出该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和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2.6工期要求:
设计、技术服务总工期为60个月(从中标至2029年项目竣工),其中设计工期7个月。
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比选);
2、方案确认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以获得行业批复为准);
3、初设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设计工作进度应满足业主初步设计报批、获得第三方审查报告等工作节点的要求;
5、应根据业主要求,按时完成其他相关的设计节点及现场技术服务节点。
6、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内按工期要求提供详细的设计工期计划。
7、工期应按合同设计考核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8、以上工期仅为暂定工期,如果项目建设工期调整,相应调整设计、技术服务工期,费用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可以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联合体投标应按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录2;
3.4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录1。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年12月13日16:00:00至 2024年12月20日16:00:00,携带登记资料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前台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songzihchao@ebidding.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投标登记。
4.2投标登记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提示:1、投标人在投标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则视为无效登记。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公布的在限制期内的《不予合作单位名单》内。
本项目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正常登记,节假日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可联系宋工 020-********,关工 020-********。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16:00:00至 2024年12月20日16: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前台(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6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9.异议联系方式
9.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 宋工、关工、陈工
电话: 020-********、********、181*****391
电子邮件: songzihchao@ebidding.com
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 120*****0610808
招标公告附录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附录2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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