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将台村食品加工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庄镇将台村食品加工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庄镇将台村食品加工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JCG-2024-1201
2、项目名称:高庄镇将台村食品加工厂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安阳县高庄镇将台村食品加工厂,位于安阳县高庄镇将台村。包括钢结构厂房两层共908.17平方米、面粉生产机器设备、粮食钢板仓2座及其他现有配套设备。现经营权对外租赁。
5、预算金额:******.00元/年
最低限价:******.00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 月16 日至2024年12 月18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山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永安东街三巷十号楼)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 月19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山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永安东街三巷十号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山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永安东街三巷十号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任献东
联系方式:138*****3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山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街3巷10号楼
联系人:于娟
联系方式:1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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