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福建省清流县党政机关年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征集公告

封闭式福建省清流县党政机关年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封闭式福建省清流县财政局清流县党政机关2025-2026年会议定点场所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清流县财政局委托,拟对封闭式福建省清流县财政局清流县党政机关2025-2026年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清流县财政局

2、联系人:邹宁兴

3、联系方式:139*****328

4、联系地址:清流县凤翔街138幢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封闭式福建省清流县财政局清流县党政机关2025-2026年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350*****240*****

3、征集项目简介:1、本项目系采购在清流县行政区域内的会议定点场所,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认定点场所及收费标准。清流县财政局负责清流县行政区域内定点场所的管理工作(含签订定点协议和对定点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3、本次政府采购的定点场所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本次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均可以使用,并享受同等待遇。 5、定点场所(中标人)必须按不高于其投标报价的价格为党政机关的会议提供饭店所有的标准间、单人间、普通套房。 6、定点场所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2025-202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清流县县域内) 2025-202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清流县县域内) 一般会议服务 住宿业 1.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5-202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清流县县域内)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一、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应当持有:1.《特种行业许可证》;2.巜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其他具备场所开业消防安全条件等材料;3.《卫生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专业会议场所应当持有:1.巜营业执照》;2.巜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其他具备场所开业消防安全条件等材料。3.《卫生许可证》
2 资格承诺函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虛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虛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清流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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