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6-2018年“营业厅小规模修缮及装修”和“自有物业零星修缮”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揭阳地市)(第二次)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6-2018年“营业厅小规模修缮及装修”和“自有物业零星修缮”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揭阳地市)(第二次)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6-2018年“营业厅小规模修缮及装修”和“自有物业零星修缮”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揭阳地市)(第二次)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情况: 1.1.1项目服务地点:揭阳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1.1.2项目规模: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6-2018年“营业厅小规模修缮及装修”和“自有物业零星修缮”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揭阳地市)(第二次)预算为650000元 (含税)。 1.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其中“营业厅小规模修缮及装修”部分开始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 1.1.4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为2016-2018年“营业厅小规模修缮及装修”和“自有物业零星修缮”项目零星设计,本项目主要包含建筑(原建筑改造)、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综合布线、消防、幕墙等相关专业的设计。 1.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1.6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计费,根据计费结果,乘以投标单位的报价折扣率结算。 1.1.7合同模式:本项目实行框架管理模式,采用框架标的合同+采购订单模式进行结算。 1.1.8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需求方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需求方向投标方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需求方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单位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需求方违约,投标方不得追究需求方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如投标方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方应书面告知需求方,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1.1.9本框架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框架合同执行期间,如遇需求方集团公司、省公司最新规定的,将按照最新文件执行,框架合同涉及部分将自动失效,未涉及的将按照框架合同原有条款执行。 框架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府相关部门最新要求的,将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1.2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将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1.4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授权项目所在地的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与中标人签署合同。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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