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案审计机构公开选聘公告
预重整案审计机构公开选聘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审计机构公开选聘公告
2024年11月29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依法作出(2024)鄂06破申48号《决定书》,决定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4)鄂06破申4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奥园美谷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开展对奥园美谷的资产清查和审计工作,充分识别奥园美谷的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为临时管理人指导奥园美谷引进重整投资人、组织各方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提供依据,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三条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之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奥园美谷预重整案的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奥园美谷成立于1993年6月8日,于1996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公司注册资本为76,297.9719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707*******,住所为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基纤维业务和医疗美容服务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医疗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生活美容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 审计工作范围
(一) 对奥园美谷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二) 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特定下属企业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三)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四) 为预重整事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关备忘录;
(五) 为预重整事项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税务筹划方案、就税务相关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
(六) 根据奥园美谷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七) 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 参选主体资格
参选的审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的资质;
(二)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中综合评价排名前30;
(三) 机构及派驻人员近五年内(2019年至今)有参与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的工作经验。
四、 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 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 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获奖情况等;
2.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成果形式等;
3. 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主要人员简历,包括团队总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团队内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人数;
4. 参选机构及项目团队派驻人员近五年内参与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专业服务案例(提供自2019年至今的服务案例,需列示案件类型及预重整或重整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职工人数);
5. 参与本次预重整案件的竞争优势;
6. 报价方案,包括报价金额、报价依据、付款节点等,应说明报价是否包含税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如果后续涉及重整企业范围扩大或审计基准日变更等特殊事项有无调整机制;
7. 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样本请见附件1)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请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联系方式确认书(样本请见附件3);
(5)近五年内具备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专业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及拟派驻人员中在职注册会计师具有承办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工作经验的人数及证明材料,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应包括司法文书、委托协议或公告等客观证明材料;
(6)中选后拟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范本;
(7)承诺函(样本请见附件4)。
在必要情况下,临时管理人可对参选机构开展调查,并要求参选机构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五、 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 参选文件的准备
1. 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2.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均应制备电子版(PDF格式)并存入两个U盘中。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3.参选机构应将两个U盘与参选文件纸质版一并密封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
(二) 参选文件的提交
1. 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12月20日18时之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正式参选文件。
2. 参选文件应递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接收地址,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后,将向参选文件递交人出具参选文件接收凭证。
3. 参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人:奥园美谷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0710-*******;0710-*******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6号谷山大厦B座1202(邮政编码:******)
(三) 参选文件的撤回
1. 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参选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
2. 参选机构撤回已递交参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参选机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六、 评审会流程
临时管理人将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及现场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最终的审计机构。评审会拟邀请襄阳中院派员到场全程监督指导。
(一) 评审会的召开方式及时间地点
评审会拟于本公告期届满后五日内以现场方式召开,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根据参选机构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线上方式召开评审会的,临时管理人将于召开前另行通知。
(二)评审会流程
评审会的主要流程如下:
1. 第一步:在参会人员的见证下,临时管理人现场拆封参选文件,并由参选机构代表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2. 第二步:参选机构按抽签顺序分别陈述,随后由评审委员会提问,参选机构进行回答;
3. 第三步:全部参选机构陈述和问答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审议讨论,对各参选机构发表意见并进行评审,确定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
七、 选定机构并签订协议
在评审会选定审计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及时向襄阳中院报告选聘结果,并指导奥园美谷尽快就报价、工作时间、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同时安排审计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
3. 联系方式确认书;
4. 承诺函。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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