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通南片区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潜江市通南片区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通南片区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405-******-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鸿盛水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鸿盛水环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潜江市 建设规模:新建渠道10.4km;沟渠疏浚20.16km,雨水管网铺设28.83km;生态截污纳管铺设30.21km,及配套草坪、景观苗圃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潜江市通南片区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档案文件管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档案信息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③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④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4)业绩要求:近 5 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 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 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投资额2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 (附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 个; (4)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6.2综合监管: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投诉联系人:张科长 投诉电话:0728-******* 地址: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 邮编:******。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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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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