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HH024-0762
项目名称: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2,216.3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92,216.3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1套,基卫系统与独立his接口开发联调1项,特殊基础设备1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92,216.34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34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为响应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由自身承担后果。
名 称:陆丰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城东大道大湖山内
联系方式:0660-*******
名 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0-*******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660-*******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标签: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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