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华漕镇诸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土地开发成本财务监理招标公告

闵行区华漕镇诸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土地开发成本财务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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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闵行区华漕镇诸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土地开发成本财务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ZC-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闵行区华漕镇诸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15.033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清诸翟村“城中村”认定区内规划用地面积199322.3
平方米(折合约
298.98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116205平方米(折合约174.31亩)。非经营
性用地83117.3平方米(折合约124.67亩),包括学校用地15814平方米(折合约23.72亩)
公共设施用地4671平方米(折合约7.0亩),市政配套用地2293平方米(折合约3.44亩)、
公共绿地42174.76平方米(折合约63.26亩)、河道6546平方米(折合约9.82亩)、道路
等用地10375.54平方米(折合约15.56亩)、其他用地1243平方米(折合约1.86亩地上
团)有
总建筑面积22.8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含)20.5万平方米,原需
配建15%租赁住房3.08万平方米拟通过北青公路以北03单元内已建成7.15万平方米租赁
房统平衡,商业规划地上建筑面积0.54万平方米,学校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闵行区华清镇诸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士地开发成本财务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闵行区华清镇诸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土地开发成本财务监理)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须系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口接受■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
义参加采购活动):
(2)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一级开发的类似项目财务监理
业绩。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6楼合约管理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6楼合约管理部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项且东至沪杭铁路外环线,南至兴虹西路,西至小涞港,北至平乐路。乙方依照本合同约
定在项目范围内开展咨询策划、规划设计、投资、公共设施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代
建、城镇更新、产业发展、功能提升等工作。其中:
()经营性项目:
“城中村”认定区经营性项目总用地面积174.3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1,04万平方米,包
括商品住宅、商业两大部分。商品住宅共四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56.02由,规划总建筑面
积约18.84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及商业共一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8.2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约2.2万平方米
(2)公建配套:
本项目城中村认定区公建配套包括学校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约30.72宙。
(③)市政配套(公建配套、文物古迹以及市政配套合称“公共项目”):
本项目城中村认定区市政配套包括道路、河道和绿地,总用地面积约93.95亩。其中,道路
包括诸新路、紫堤路、纪翟南路、平乐路的部分路段:河道为蟠龙港的部分河道:绿地为公
共绿地。
2、在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项目一级开发总成本,项目土地动迁及一级开发
总成本原则上控制在60.58亿元(超出部分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及第三方财务监理审核认
定后执行):其中前期土地开发成本约56.98亿,包含保障管理费(计入相关费用的其他费
用,内容见合同第17条):非项目公司承担的基础配套建设费3.60亿元(具体以区发改委
批复为准),项目开发建设成本约122.30亿元,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含契税)约80.09亿元,
房屋综合建安成本37.64亿元,基础配套及财务成本4.57亿元。
3、本次招标为闵行区华清镇诸翟村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土地开发成本财务监理服
务的招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15.0332万元,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须在限价范围内,
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要求见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地块(3#、5#、64、9#),包括21-09、43-01、22-06、21-08、21-04、21-05、-21-07、43-02
地块以及诸新路、紫堤路、纪翟南路、平乐路、河道90-10、河道21-06地块,总用地面积763
万平方米。
第二批次地块(4#、7#),包括22-12、30-07、30-11、22-13、22-14、22-15地块,总用地
面积5.63万平方米.
第三批次地块(1#、2#、8#),包括30-09、17-02、30-08、22-03地块,总用地面积6.68
万平方米。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本财务监理合

同签订主体调整为项目公司,中标后分3个投标报价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4、潜在供应商或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4日一2024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
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6
楼合约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从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
网站(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一级开发的类似项目财务监理
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中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原件留存外,其余资料原件审阅后退回,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6楼合约管理部
联系人:郭灵勇
电话:66981075
电子邮件:ctkgwulye0sh600649.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国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开发 财务监理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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