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零余额代理银行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NMGWW-一24N15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零余额代理银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内蒙古白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零余额代理银行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零余额代理银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零余额代理银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属名单、失信名单中的: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是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总、分支机构(注:同一银
行只能由一个机构参与投标)。
5、须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
营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
国际11楼111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显
国际11楼1114室)
七、其他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
或者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为员工依法徽纳社保的凭证(以
程有
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
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1
款等行政处罚):
8。须提供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
营业许可证:
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格文件不
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姚立魁
电话:0471-48185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联系人:玄志伟
电话:0471-5203451
电子邮件:nmgww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