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时前。
三、挂网流程
(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的相关药品企业,请于12月25日前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药品招标管理”-“集采产品专题-集采产品申报”中申请挂网,竞价药品由企业自行申报挂网价格。
(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请各企业于12月30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请及时登录招采子系统开展采购。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间,落实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的使用。
(四)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内已到期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2025年1月1日起挂网方式将按照现挂网价格调整为阳光挂网采购。
四、其他事项
(一)谈判药品: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其中,已在子系统挂网的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2025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
(二)竞价药品: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其中,已在招采子系统挂网的竞价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竞价报价的,2025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竞价报价。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0771-*******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2024年12月13日
普通附件: | 附件:2024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pdf |
标签: 国家医保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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