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XS-2024-1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38.872952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新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位于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内,对地面进行改造画线,规划车位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使用节能
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XS-2024-106
2、项目名称: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8729.52 元
最高限价:388729.52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YXS-2024-106-1 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改造项目 388729.52 388729.5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清庄社区地下停车场内,对地面进行改造画线,规划车位等。
(2)项目地点:洛阳市;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一个月;
(7)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详见合同)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体系要求;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使用节能
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
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新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河阳街道清庄社区居委会 1 楼 102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38896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鑫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05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80568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阳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新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河阳街道清庄社区居委会 1 楼 102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388964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鑫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0 幢 3-201 号 2 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80568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