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八都镇龙城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吉水县八都镇龙城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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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吉水县八都镇龙城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C-ZB-2024-10

项目名称:吉水县八都镇龙城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4F********* 吉水县八都镇龙城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份额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节能认证截图扫描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5日 08:00 至 2024年12月24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五、开启:

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八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水县八都镇八都北大道98号

联系方式:13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禹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99号吉安宾馆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157*****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57*****9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龙城遗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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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禹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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