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执法专用设备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HXD-2024XJ-HwW07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执法专用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84.7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执法专用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执法专用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执法专用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4年12月16日到2024年12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17:00
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广场文苑大厦
A座1802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暖
递交方式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
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231
开标地点: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
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
七、其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项目名称、④项目
编号、⑤标段名称、⑥标段编号)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近半年(2024年06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以纳税银行的回单凭证
或者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或缴纳税收承诺函方
5.近半年(2024年06月至今)内的任意一月缴纳杜保的证明文件(以缴纳银行的回单凭证
或者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缴纳社保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任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者近1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或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提供在“信用中团”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情形”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法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每个标段3份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
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
地址:呼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坝口子村西第四监狱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123985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
座1802室
联系人:田春艳
电话:0471-4693528
电子邮件:nmghxd2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
花雀名
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