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SO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询
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SO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SO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SO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辽宁省高速公
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2410317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 张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24-31230886
电子邮件: sygszb_h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SO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认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ISO环境与职业健康管
理体系认证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
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延续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
证资格,预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对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住宿、商超、汽车加油及维修服务的管理
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通过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确认采购人的管理
体系是否符合所选定的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以决定是否授予采购人获得或保持
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格,认证结果以供应商技术评定的最终结
论为准。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批准书,
批准书认证业务范围应包含: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项有关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项目业绩。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相
关响应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
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
直接采购文件:
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
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
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
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
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
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
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
4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4:00 时至 14: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
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241031773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sygszb_hj@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