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年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以实际项目地点为准

2.2框架协议有效期:如框架协议金额提前执行完毕则提前终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一标段1600万元;二标段1400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 承包吉林石油所属分公司及合资公司,2024-2025年1个完整年度内,施工预算价200万元以内三类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类型包括:LNG站建设、加油(气)站改造、非油品项目(含便利店装修改造、洗车项目、尾气加注项目等)、隐患治理项目、油库改造项目、检维修项目(涉及土建施工部分)等施工改造。由甲方将具体单个项目按招标确定的份额分配给中标单位,具体实施内容按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执行。中标人须与项目所在分公司或合资公司签定框架协议项下合同后执行实施

2.6结算方式:需执行中国石化造价单位编制的项目造价,接受中国石化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合同价=造价单位编制的项目造价,最终结算价=审计定案值*(1-降点率)。

2.7中标单位数量:每个标段各入围2家。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2.8投标报价:采用降点率形式报价,不设最高限价。

2.9份额分配:排名第一中标人约占份额60%,排名第二中标人约占份额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特种设备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5)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如下项目类型业绩,每种项目类型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进行证明,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合同中须有明确的改造内容,同一份合同内载明多种项目类型的,可以认定为对应项目类型业绩。

①LNG站建设;

②加油(气)站改造项目;

③非油品项目:便利店改造、洗车项目、尾气加注项目,此项中3种项目类型需兼备,且各有2项以上;

④安全或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⑤油库改造项目;

⑥检维修项目。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承包具体项目时,承包商须向项目单位提供三年内安全业绩报告(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率、损失工时率、总伤害率及事故简要描述等),由项目所在单位进行评价;

(7)承包商已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或安全管理体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施工承包商人员资质:

(1)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至少3名以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负责人C证),每名项目经理须有2021年1月1日以来,涉及LNG站建设、加油(气)站改造、非油品项目(含便利店装修改造、洗车项目、尾气加注项目等)、隐患治理项目、油库改造项目、检维修项目(涉及土建施工部分)的执业业绩至少3项,执业业绩可以是上述项目类型中任意3种,但不可以是同一种。以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进行证明,合同中须载明项目经理人名,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所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函中标明的项目经理。

(2)承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人员一致,确需更换的必须事前报建设单位审批,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标准。

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承包商自有人员或稳定的劳务派遣人员。

3.4承包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存在则取消中标资格: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2)被建设、安监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发生人为破坏案(事)件、群体性治安(维稳)事件。

(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4)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时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6)被总部及省市公司限制投标或列入黑名单的。

(7)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4日 08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6 时00 分。

因图纸容量大,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址、场所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4日0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

(3)获取地址(为行政区划地址):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4)获取场所: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5)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0元,中标结果公示前退还图纸时,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响应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

转入单位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157*****041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6.2开标地址:北京市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6.3开标场所:中国石化集团工程部招标中心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三号楼

邮编:******

联系人:刁承磊

电话:187*****777

电子邮箱:diaocl.jl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5楼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

电子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刁承磊

电子邮箱

diaocl.jl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吉林,吉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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