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9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9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9)(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6ZC0675

项目名称: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9)(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表皮分离仪、皮肤影像处理系统、LED光谱治疗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8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表皮分离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
1-2 医用光学仪器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1-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LED光谱治疗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高速微动力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29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用光学仪器 手术显微镜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792,000.00 -
2-2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高速微动力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表皮分离仪、皮肤影像处理系统、LED光谱治疗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高速微动力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表皮分离仪、皮肤影像处理系统、LED光谱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高速微动力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最高限价:包1:人民币860,000.00元;包2:人民币1,292,000.00元。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人民医院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山路42号

联系方式:0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

联系方式:0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 话:0662-*******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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