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临滕项目声屏障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249临滕项目声屏障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临滕项目声屏障直接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
4、采购预算:740万元
5、项目概况: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七标段项目起于临沂市,路线自东向西布设,在龙山村西侧设隧道穿越龙山后进入枣庄市山亭区境内,出隧道经柴胡水库南向西,设水泉互通链接 S103,设特大桥后由化石岭村南通过,设水泉服务区,继续向西经过袁庄村南跨辛庄支流,设丁庄互通接 S238,路线里程 17.218km,均为新建。临滕七标项目计划采购声屏障 4000 米,用于项目施工需要。本次采购材料要求符合现有的国家行业标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要求,存储运输安全可靠。供货地点是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甘石桥村山东高速综合场站。
本次材料采购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路桥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概算为 740.00 万元(含税 13%)。采购组织单位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路桥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6、采购内容:包件1:声屏障4000米。
7、采购理由: 根据《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类、服务类)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五)路桥股份内部企业能够提供的(仅限非依法必招项目)。路桥股份内部能够提供的,其中工程物资采购、设备租赁、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经过充分市场调查,经审批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附市场调查情况及双方商谈纪要)。
依据临滕项目鲁高速咨询管临滕总监试[2024]37号文件,临滕项目所用路基声屏障考察入围单位为单一供应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高速内部协同。声屏障生产技术和质量能够满足我方要求,我部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合同。
二、项目所需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持有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谈判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信誉良好。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信用要求: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未被列入路桥股份及权属单位黑名单。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中海国际社区南(烟威高速公路北)山东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康
联系电话:178*****517
邮 箱:178*****517@163.com
标签: 临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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