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地材成品料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地材成品料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地材成品料采购由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组织单位为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采购计划已经过公司审批,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碎石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路线全长8公里 ,主线路面宽度5米,支线路面宽度6.5米,水泥稳定砂砾厚度20cm,沥青混凝土AC-13C厚度4cm。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项目按照施工需要,拟采购水泥稳定砂砾及沥青混凝土地材成品料,供货地点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施工现场。
2.2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2个,具体规格及数量见下表: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T)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AC-13C | 3900 | |
2 | 水泥稳定砂砾 | 5.5%水泥 | 水泥外掺比例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过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所参与报价的包件中的各项材料必须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
(3)本次地材成品料采购,单价为到场单价。由成交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符合税务相关规定。
2.3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沥青混凝土满足JTG/T F400-201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水泥稳定砂砾满足《公路基层施工技术实施细则》JTG/TF20-2015的规定。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1.2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业绩要求:近2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招标物资的良好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5日内)。
(5)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8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18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供应商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2月19日18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文件付款截图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采购联系人:李永锋,联系电话:158*****879,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
4.5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1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份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谈判)
5.1 报价人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准时参加谈判会,无法到场的报价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顺丰邮寄至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北街141号宁夏公路桥梁公司(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李永锋;联系方式:158*****879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报价人提前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北街141号宁夏公路桥梁公司三楼会议室),请准时参加,未参加现场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4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进行。
5.5 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
5.6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按照各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
5.7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
邮政编码:******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宁县鸣沙镇二道沟至小盐池道路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北街141号
联 系 人:李永锋
联系电话:158*****879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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