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城小微孵化园二期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模具城小微孵化园二期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模具城小微孵化园二期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模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上溪镇模具城小微化园35-39号楼钢结构房屋及一幢公厕。
2.2工程规模:对本标段内所有的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拆除、清运、处理垃圾消纳等所需的所有成本,不包含供电主电缆及场内经营户相关移动性附属物(行车、机器等),同时向中标单位收取相应的建筑残值费用,拆除建筑面积约为3482.47平方米。根据浙至义资评报字(2024)第0770号,本项目拆除残余价值为22.32万元。本项目以投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人22.32万元为最低限价进行公开招标。
2.3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标段内所有的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拆除、清运、处理垃圾消纳等所需的所有成本,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该费用,场内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利用价值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不得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废物等进行加工,不得在施工现场机砂。至合同工期截止之日,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废物等全部清理外运,场地平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资格)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潜在投标人自 2024年12月13日起登录“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其他交易”板块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将纸质投标文件按规定包封后递交至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B区6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9.其他
9.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9.2允许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签到最后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从递交投标文件的后三名投标人中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义乌市模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上溪镇四通东路300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59*****081
招标代理: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8*****774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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