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温州湾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局)以2411-******-89-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督机构为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至211省道,南至滨海十六路,西至金海三道,北至滨海八路。
2.2建筑规模:本项目新建市政道路13条(含新建10座市政桥梁),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
本次招标新建市政道路13条(含新建7座市政桥梁),道路总长度8818米,工程费为*****万元;滨海十路护城河桥、滨海十三路护城河桥、金海湖北路护城河桥3座桥梁不纳入本次招标。
2.3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任意一方)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接过单个工程投资金额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 2 名;③联合体须由满足 3.1 款资质要求的各方组成,且联合体中的各方成员(含牵头人)须至少满足 3.1 款④中的任一一项资质或①或②或③。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道桥或给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
3.4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2#楼主楼六层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荣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2#楼主楼十六层160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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