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面貌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城乡面貌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涞源县城乡面貌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HBZJ-BD-2016N350-SG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涞源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涞发改招标核(2016)68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保定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城乡面貌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局以 涞发改招标核(2016)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康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涞源县康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涞源县城乡面貌提升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HBZJ-BD-2016N350-SG;
2.3建设地点:涞源县。
2.4工程规模:涞源县城区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白石山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平安城市”建设项目,涞源县城市面貌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白石山污水管网工程。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涞源县城区(广泉大街、百泉路、广平大街、广昌大街、开源路)景观亮化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莲花峰景观亮化提升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标段:荆山口村、寨子村、庄伙村景观亮化提升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四标段:西龙虎村、白石山村、菜村岗村等景观亮化提升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五标段:阁院路绿化、中心路绿化、烽火台绿化、燕赵幼儿园南侧绿化、南山街绿化、荷叶山道路绿化、朝阳路绿化、园丁路绿化、广源大街北侧绿化、百泉路人行道修整、绿化及城市家具等、开源路人行道修整、绿化及城市家具等、广平大街绿化及城市家具等、广昌大街绿化及城市家具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六标段:迎宾大道与百泉路交叉路口人行道铺装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七标段:广泉大街、百泉路(广昌大街——广源大街)外立面改造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八标段:城区路灯改造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九标段:白石山污水管网工程等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十标段:交通监控及电子警察设施、天网工程二期、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信号灯及监控设备用电改造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十一标段: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更新改造交通信号灯、施化交通标线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十二标段: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十三标段:广昌大街景观提升、广平大街景观提升、广平大街树穴改造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照明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二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照明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三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照明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四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照明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五标段投标人同时具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六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七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八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照明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九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十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第十三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报名时提供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证明函;
3.4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4.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5进冀手续(河北省境外企业提供)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办理。
3.6投标人应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05 日,每日上午 0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第5、10标段除外,由施工企业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第5、10标段除外)、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证明函、进冀手续(第10标段除外,由施工企业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留我公司备案。
4.2 招标文件(第1、4、5、7、9、10、13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第2、3、6、8、11、12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第10、11、12标段:2016年12 月21日10时;第1、2、3、4、8标段:2016年12 月22日10时;第5、6、7、9、13标段:2016年12 月22日1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涞源县康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涞源县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 编:074300邮 编:050011
联系人:张永生联 系 人:常艳伟
电 话:137*****783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涞源县康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艳伟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

051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ebeizhongji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提升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