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
设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 CPXLYZL-2017- SJ01)
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16】320号文批准建设。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小流域综合治理30平方公里,包括马刨泉小流域12平方公里、老峪沟小流域18平方公里。
2、设计为1个标段。
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市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昌平区流村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4、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6、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未三证合一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
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
联 系 人:郝旭乾
联系电话:010- ********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21号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
联系人:李泓雨 张娉婷
电 话:***-********
传 真:01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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