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办公室扑火物资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办公室扑火物资招标公告
2016年省森林防火办公室扑火物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委托,拟对2016年省森林防火办公室扑火物资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中金(青海)竞谈(货物)2016-020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省森林防火办公室扑火物资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36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营业执照需具有森林防护用品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4、供应商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对该产品的授权文件(正本为原件);5、具备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9、所投灭火弹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谈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29日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1/30 09:00--2016/12/02 17:30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或网购 |
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投灭火弹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2/05 14:30 |
谈判时间 | 2016/12/05 14: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省森林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虎台支行 |
收款人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2、样品要求:所投标灭火弹须提供样品,样品接收时间:所有样品于开标当日(2016年12月5日下午14:30前)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过期将不予接受。未递交样品者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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