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DSLSNCG-*****#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报价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价报名。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单请于2024年12月23日9:00前发送至zbcgyouxiang@163.com邮箱,逾期将不予接收。

标包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主要配置/技术参数

1

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项目

1

详见报价清单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上海市境内及其他。

3、项目概况:5座轿车、7座商务车、14和17座中型客车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经营范围须有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且信誉良好。

2、拥有无争议的车龄不大于8年、总里程不超过25万公里且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的车辆:17座中型客车不少于1辆;14座中型客车不少于1辆;7座商务车不少于2辆;5座小轿车不少于6辆;车辆所涉及的交强险等保险费必须保全,第三方责任险按300万元及以上投保。

3、近3年(2020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为政府或事业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业绩)。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报价。

三、报价须知

1、报价表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填写。

2、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工程报价表。

3、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对于本合同承包范围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若报价人未在报价中列明的,视为报价人的优惠条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延伸审计。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报名时间

报价单位于2024年12月18日17:00前,将比价报名表(附件6) 发送至zbcgyouxian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标明:118#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项目 比价报名表+报名单位名称。

五、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过期不接收)

六、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后合并生成单个pdf文件,发送至zbcgyouxian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标明:118#2025年度对外服务用车租赁项目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名称。

七、合同工期

本项目合同工期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报价中某一单项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则报价文件视为报价无效。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报价清单(附件2-2、附件2-3)。

九、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9:00准时开标(报价单位不参加开标,由采购小组组成开标、评标组完成开评标工作,纪律监督室全程监督)。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但不限于)

1、报价单(附件1)。

2、报价清单(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

5、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

6、近1个月内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表。

7、车辆信息表(附件3)。

8、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9、服务承诺书(附件5)。

10、车辆信息表所列车辆行驶证、300万以上第三方责任险保单等证明。

本条规定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后合并生成单个pdf文件,非原件彩色扫描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报价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报价无效。

十一、比价方法

1、由处采购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的最低的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报价人报价相同,参照报价人的类型业绩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成交人。

3、如果所有报价人的报价均有高于采购人单项限价情况,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而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费用,或与报价人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

4、如果合格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采购。

十二、评标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三、成交合同

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与采购人单位联系签订合同。

十四、付款方式:根据用车单位实际考勤计算租赁价款,按月度结算租赁价款,支付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转帐方式支付价款。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对本项目所组织的审计工作。

十五、采购联系电话: 0514-********; 0514-********

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外服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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