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菜园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菜园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大菜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大菜园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肇庆市端州区29区大鼎路南、白沙路西侧*****平方米划拨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肇国用(2009)第*****号]。
二、请你社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三、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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