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龙盘水电站搬迁 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CZB(24)11-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龙盘水电站搬迁 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龙盘水电站搬迁 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龙盘水电站搬迁 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24)11-10。
2.项目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龙盘水电站搬迁 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80000.00 元。
5.最高限价:580000.00 元。
6.采购内容:(1)协助采购人进行实物调查,对实物调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对
采购人及政府拟出台的涉及项目的政策、发布公告、重要会议纪要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提供法律依据并指导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为采购人及政府的涉及项目
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列席重大会议,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法律依据的援
引,提供合理和可行的法律意见或建议;(4)全程参与处置以下特殊移民工作:①涉及集体上
访等情况的维稳应对处理;②涉及企业的迁建、补偿及职工安置等问题的处理;③对涉及移民
疑难问题提出法律建议;(5)对涉及移民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把关,提出法律意
见和建议;(6)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7)搜集、整理与项目相关
的政策法规,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8)参与处理涉及项目的尚未形成诉
讼、仲裁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并经委托参与涉及项目的相关民商事纠纷、
行政纠纷的仲裁、诉讼或调解;(9)需要专项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10)紧急情
况下,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前往现场解决法律问题。必要时,供应商须安排律师
跟随采购人工作队前往本项目涉及的乡镇开展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8.服务地点:丽江市玉龙县。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于分
所参与磋商的,应当取得司法行政部门准许的分所执业许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下属的分所
只允许一家分所参与磋商申请,且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1.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或承诺函,新成立企业无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
函(若供应商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
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提供声明函)
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③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团队成员要求:供应商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不得少于 12 人,其中至少包含 2 名执业年
限五年及以上且可常驻玉龙县或丽江城区的人员,所有团队成员均需具有《律师执业证》;
3.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将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供应商提供响应上述要求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 与 16 日 09:00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8:00,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
方式:售价:400.00 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①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加盖鲜章);②机
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加盖鲜章);③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加盖鲜章);④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加盖鲜章)。
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供应商在递
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
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行政办公区
联系方式:和树光 0888—5391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
联系方式:和增耀 13368884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增耀
电 话:1336888466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和树光
电 话:0888—53910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香江集贸市场 55 幢 4 楼
联 系 人: 和增耀
电 话: 13368884667
电子邮件: 12707163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