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联系人 贺雷
联系电话 010*****639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5.******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服务律所应指派1名律师为联络人,固定与我单位对接工作,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2.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1.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2.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3.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5.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

    6. 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7.参与涉及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担任代理人。

    8.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5.******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服务律所应指派1名律师为联络人,固定与我单位对接工作,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2.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1.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2.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3.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5.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

    6. 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7.参与涉及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担任代理人。

    8.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贺雷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39
    公司名称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贺雷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39 公司名称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zjfw.beijing.gov.cn/xmjs/prj/detail/*****.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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