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MC2024-033-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办公楼(含备勤用房)建筑面积 1473㎡、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拆除卷烟
库房建筑面积 161㎡、地上一层,拆除车库建筑面积 70㎡、地上一层,拆除热力交换站建筑
面积 80.4㎡、地上一层,拆除室外硬化地面 1500㎡,拆除院落围墙 50m,建筑垃圾清理及
外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四统一”要求,即:施工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
单位“四统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参与招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 3 年行贿行为结果。(查询方法:同时输入投标人单位
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行贿”二字进行联查)(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
章)。
(3)在“天眼查”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关联性。(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
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5.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招标活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7.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行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限
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
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8.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经发现,
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
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9.如中标,中标人如遇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
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
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30 至 19:30。2、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套
在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
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XJMC2024-033-W
二、项目名称: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
三、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四、招标内容:拆除办公楼(含备勤用房)建筑面积 1473㎡、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拆除
卷烟库房建筑面积 161㎡、地上一层,拆除车库建筑面积 70㎡、地上一层,拆除热力交换站
建筑面积 80.4㎡、地上一层,拆除室外硬化地面 1500㎡,拆除院落围墙 50m,建筑垃圾清
理及外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预算金额:28.5 万元
六、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日历日)内完成。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
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
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四统一”要求,即:施工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
单位“四统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参与招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 3 年行贿行为结果。(查询方法:同时输入投标人单位
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行贿”二字进行联查)(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
章)。
(3)在“天眼查”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关联性。(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
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5.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招标活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7.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行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限
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
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8.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经发现,
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
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9.如中标,中标人如遇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
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
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招标文件价格: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还。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
标人公章)。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
午 15:30 至 19:30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套在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
场 K 座 2017 室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 2 号
联系人:马晓伟
联系方式:177049030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
联系人:高妍妍
联系方式:0994-2228090 181961684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 2 号
联 系 人:马晓伟
电 话:177049030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
联 系 人: 高妍妍
电 话: 18196168466
电子邮件: 871503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MC2024-033-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办公楼(含备勤用房)建筑面积 1473㎡、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拆除卷烟
库房建筑面积 161㎡、地上一层,拆除车库建筑面积 70㎡、地上一层,拆除热力交换站建筑
面积 80.4㎡、地上一层,拆除室外硬化地面 1500㎡,拆除院落围墙 50m,建筑垃圾清理及
外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四统一”要求,即:施工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
单位“四统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参与招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 3 年行贿行为结果。(查询方法:同时输入投标人单位
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行贿”二字进行联查)(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
章)。
(3)在“天眼查”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关联性。(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
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5.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招标活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7.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行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限
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
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8.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经发现,
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
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9.如中标,中标人如遇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
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
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30 至 19:30。2、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套
在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
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XJMC2024-033-W
二、项目名称:2024 年玛纳斯县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
三、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四、招标内容:拆除办公楼(含备勤用房)建筑面积 1473㎡、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拆除
卷烟库房建筑面积 161㎡、地上一层,拆除车库建筑面积 70㎡、地上一层,拆除热力交换站
建筑面积 80.4㎡、地上一层,拆除室外硬化地面 1500㎡,拆除院落围墙 50m,建筑垃圾清
理及外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预算金额:28.5 万元
六、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日历日)内完成。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
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
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四统一”要求,即:施工单位、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
单位“四统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参与招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 3 年行贿行为结果。(查询方法:同时输入投标人单位
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行贿”二字进行联查)(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
章)。
(3)在“天眼查”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关联性。(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
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5.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招标活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7.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行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限
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
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8.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经发现,
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
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招标活动。
9.如中标,中标人如遇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
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
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招标文件价格: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还。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
标人公章)。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
午 15:30 至 19:30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套在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
场 K 座 2017 室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 2 号
联系人:马晓伟
联系方式:177049030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
联系人:高妍妍
联系方式:0994-2228090 181961684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 2 号
联 系 人:马晓伟
电 话:177049030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
联 系 人: 高妍妍
电 话: 18196168466
电子邮件: 871503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及附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