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GT-2024-06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咨
询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
为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采用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工艺,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 150t/d,配置 1×
75t/d 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备 2 台,总面积约 44.64 亩(29757.22 平方米)。新建 1 栋
垃圾处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供应商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
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截图);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至 2023 年度任意一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
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及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具
有环境保护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职称证
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 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项目采用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工艺,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 150t/d,
配置 1×75t/d 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备 2 台,总面积约 44.64 亩(29757.22 平方米)。
新建 1 栋垃圾处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
2.2 采购内容:完成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和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完成备案工作。
2.3 采购预算:30 万元。该费用为完成永胜县县城综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
验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包含可能存在的现场踏勘、完成成果资料编制所涉及的
资料收集、相关数据监测,文本编制,评审会务费、税金等相关费用的包干价格。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采购方对接具体工作,收集相关资
料;中标方应在采购方提供编制所需资料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在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且提供编制所需资料后 60 日历天完
成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承诺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
成果资料达到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
供应商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完成
注册;(提供网站截图);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至 2023 年度任意一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
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及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具
有环境保护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职称证
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
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4 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
售价 200.00 元(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时,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59 号 2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以 U 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陈树德
电 话:13578343277
电子邮件:13578343277@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杨丽娟
电 话: 13769033537
电子邮件: 5439767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