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委托,现拟对以下内容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
1.2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199号
二、招标项目说明
2.1 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芙蓉王卷烟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简介:处理规模2100吨/日,并配备35吨/小时的中水回用系统;站房采用地下室式方式;推荐采用BAF(二级)处理工艺;采用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
2.3 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工艺的设计;
(2)污水处理站的全部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污水处理站站房(包括地下和地面的构筑物与建筑物)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站房周围环境的设计与建设;
(4)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排放管(长度约30米)与市政管网对接的设计与施工;
(5)污水处理站污水进水口与厂区污水收集管对接的设计与施工;
(6)联合工房厂区的污水收集管网设计与施工。
(7)污水处理站自身的废气收集和异味处理系统的设计和实施。
三、工期要求
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主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具有国家建设部或环保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废水)设计甲级资质。工艺设计人员为专职环境工程(废水)技术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和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4.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本人自200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经验。
4.5自2004年以来,至少有壹个处理规模不少于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
4.6接受投标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叁个,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环保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并且已经生效的联合体协议)。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
5.1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9日至3月11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5.2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十一部(四楼408室)。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4 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当月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能体现年检情况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设计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证书、自2004年以来承担的壹个处理规模不少于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项目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
六、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2008年3月1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第三评标室。
七、资质预审原件验证说明:
7.1 定于2008年3月1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第三评标室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原件的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质(资料)原件参加验证:
①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③工艺设计负责人员职称证书;
④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其本人自2004年以来有类似工程经验的证明资料;
⑤自2004年以来承担的壹个处理规模不少于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项目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
7.2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合同原件除外)。如有虚假,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八、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九、标书款账户: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
****************26322-1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市东风路支行
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李拥军温淑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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