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道路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道路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DWLK-G3017 三、项目概况: 对某单位道路约320m混凝土道路新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19: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库尔勒市铁克其路冠农汇景台小区门面房3栋3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6:5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7: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库尔勒市铁克其路冠农汇景台小区门面房3栋3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7: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库尔勒市铁克其路冠农汇景台小区门面房3栋3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线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1)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提供本人在所代表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记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等同事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见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资料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明示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634 |
标签: 道路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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