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自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环境管理自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05)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环境管理自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合同期一年,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环境管理自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询价采购(二次);
(二)预算总控制价:3.28万元;
(三)项目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 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1.具体点位以现场与业主确认为主。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排污许可证相关内容等。
(五)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正规发票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需提供报价清单(报价包含税费、交通费及合同期间的系统填报及年报等相关费用);
(五)近一年来同类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材料准备一正四副)。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并于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式、联系方式。
(六)投标承诺函(参考附件)
三、定标方式:
由本院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所投材料进行评审。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最低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项目只有一家或两家报名,将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发布。
五、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六、报名方式: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2月18日17:00之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我院总务科(一号楼4层411)现场填写表格报名。
七、投标方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送达。
八、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福建省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杨背巷53号(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总务科);
接收人:范女士、林先生,联系电话:范女士150*****883 ;林先生135*****202。
十、招标会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
十一、招标会地点: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1号楼四楼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附件:投标承诺函
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
2024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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