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
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以及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现面向龙门县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项目。
一、征集范围
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圩镇5公里内。??
二、征集期限
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
三、房源要求
(一)房源类别: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或优质在建房源项目。拥有合法不动产物权,房屋权属无纠纷、无抵押、无查封,水、电、暖、物业各项费用无拖欠等。
(二)项目区位: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
(三)户型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70㎡以内,收购总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内。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销售证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包括地址、项目名称、意向房源总套数、存量套数、拟收购房源套数、位置、户型、装修情况(现场图片)、面积、备案价及报价、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等)。
4.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六、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新公路办公区内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房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