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电力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项目
东部电力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项目
项目名称: | 东部电力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项目 | ||
项目编号: | PUR*********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下沙秤头角 | ||
项目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健康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危害现状评价。因此,2024年度应进行职业健康危害现状评价。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一期拟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东部电厂一期各区域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技术要求,并出具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告名称: | 东部电力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能源供应商门户 | ||
公告信息: | 东部电力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项目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 ||
交货期(天): | 20 | ||
交货期说明: | 本次东部电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检测及相关报告需在现场检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给询价方。 | ||
招标/采购范围: | 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4.2 分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况。 4.3 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控要求。 4.4 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详细工作内容及要求请见附件1《东部电力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技术要求》。 | ||
资格条件: | (1)报价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方须具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具备电力行业的业务范围(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方须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 | ||
联系人: | 王洁 | ||
联系电话: | 182*****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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