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名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公告
暂定名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公告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湖街道光明大街与楼辉路交会处西北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定位为45 班/2100 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综合楼和教师宿舍楼等。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1)完成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应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估报告所需资料,并承诺对评估报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 (3)承办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提供相应会议材料,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4)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审查、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5)与勘察设计监理等咨询单位就本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进行协调和沟通,协助勘察设计单位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 (6)与本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2-16 14:00至2024-12-19 14: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元 |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8 | 结算方式: | 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指导价格》(2017年3月9日)的规定执行,并下浮20%计取,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qqb@szgm.gov.cn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
12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0755-********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