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2025年上半年学生就业实习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遴选2025年上半年学生就业实习单位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关于征集遴选2025年上半年学生就业实习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习管理工作,促进毕业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文件,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3〕2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9〕9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实习,现面向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遴选2025年上半年学生就业实习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实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就业实习单位申报主体应当是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生产经营正常、手续齐全、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的企事业单位等;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并有长期承担学生就业实习工作意愿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先考虑大足区内优质用人单位,其次是区外市内。

(三)用人单位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职业防护设施、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以保障学生就业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用人单位应当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学生就业实习(或教师到企业行业实践)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五)用人单位应当能为学生提供安全规范的食宿、劳动报酬等必要保障条件。

(六)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或环境,不得影响中职毕业生或实习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不得提供营业性娱乐等场所工作岗位;不得提供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工作岗位;不得提供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工作岗位。

二、用人单位申报

有合作意向的用人单位可与学校外联处联系,做好资质申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

备注:原有用人单位可不再实地考察,但需提交学校党委讨论。

(一)新增用人单位准备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扫描原件,食品类还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鲜章);

2.就业实习工作岗位描述;

3.企业介绍和招聘简章;

4.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5.企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等。

(二)原用人单位,准备材料如下:

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三、就业实习对象及时间

(一)目前在校2022级学生(2025年6月毕业)、2023级学生。

(二)到岗时间安排:拟于2025年2月-3月。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31日。

(二)联系人及电话:甘老师136*****241;唐老师181*****310;座机电话:023-********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一

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简介

提供工作岗位名称

申报人数

实习起止时间(毕业生不受起止时间影响)

是否是原用人单位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我公司XXXXX(全称),全权委托XXX(姓名),身份证号码: ,与贵校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事宜。

特此证明!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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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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