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药品器械配送企业的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药品器械配送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器械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谈判药品配备使用,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和医疗安全,切实惠及群众,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医政便函〔2024〕14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中心决定公开遴选2025年药品器械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遴选范围
西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消毒产品及一般医疗器械(需政府招标采购的除外)。
三、遴选原则
坚持保障临床工作需求,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药品器械配送企业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四、遴选数量
遴选西药和中成药配送企业5家,中药饮片配送企业3家,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和一般医疗器械配送企业5家。
五、配送范围
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彰德街道辖区内注册的村卫生室。
六、遴选企业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二)经营运行正常,非举债经营,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必须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经备案,供应药品品种符合“两票制”相关政策要求;
(四)企业还须具备以下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试剂和器械配送能力:
1.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品种、品规能满足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工作需求,药品品种配送率达90%以上;
2.配送企业应备货充足,质量保证。配送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耗材和试剂储存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器械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器械24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
3.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运送车辆;
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器械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5.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药品器械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7.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七、需提交资料
(一)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骑缝公章;
(二)不接受申请遴选的药械经营企业通过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三)递交的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器械配送企业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表;
8.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9.药品、体外试剂、医用耗材品种配送目录;
10.药品采购“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承诺书,耗材、试剂配送企业还必须取得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配送权限;
11.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税票、印章模板。
以上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八、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在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和单位醒目位置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
2.递交申报材料:有意参选的药械配送企业应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18:00前到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并递交书面申请遴选报告及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详细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府前街62号),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830-*******,手机181*****410;
3.初审: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在单位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遴选候选名单;
4.评审:2024年12月25日下午15:30,召开遴选工作会议。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和符合条件的药械遴选候选企业授权人参加会议。药械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予以评分(评分标准另定),当场统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出配送候选企业;
5.公示:对遴选出的配送候选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企业提交情况不实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具备配送条件和能力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6.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的配送企业与单位签订药械购销合同,原则一年一签。
九、注意事项
(一)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该企业参加本次遴选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置药品、耗材、体外试剂配送企业遴选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同一企业(总公司与其下设的分公司视为同一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申报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同时申报的均拒绝报名。
古蔺县彰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标签: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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