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管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管号
一、项目名称:石渠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一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二、项目编号:N513*****24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仓合谷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99号5栋1单元16层1611号
被投诉人1: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云龙大厦1607号
被投诉人2: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
住所:石渠县尼呷镇金牛西街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招标人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二:质疑回复函第3条提及的: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其他要求中特别注明“供应商在成交后须提供本项目所涉及使用农药产品的“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准证),需单独提供承诺函。”采购人是否审查过中标单位具有合法经营农药产品的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均不成立。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