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局部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门诊楼局部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昆明某单位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YNYY-G3018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范围包括担不限于:1、门诊楼一层,改造面积约为826.5平方米;2、门诊楼二层,改造面积约为1044平方米;3、门诊楼四层,改造面积约为168.5平方米;4、门诊楼五层,改造面积约为400平方米;5、医院会议室及门诊楼门窗修缮;6、门诊楼消防系统改造。

(二)监理范围:昆明某单位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包含前期现场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止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前期监理、施工准备、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三)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四)质量要求: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且工程合格率100%。

(五)项目预算:10万元;

(六)最高限价:监理费率不得高于1.8%(计费基数为项目建设安装工程费);

(七)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2021-2023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若成立不足3年,则附成立之后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

(二)申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详情请致电:152*****050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2.1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审核通过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通知;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qq.com,电话152*****050/0871-********(提报后请电话确认)。

(四)该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报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详情请致电:152*****050)。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详情请致电:152*****050)。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某单位

联系人:何老师

移动电话:159*****920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老师

移动电话:187*****178

2024年12月13日

,云南,昆明市,西山区,昆明,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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