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
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琼林〔2024〕98号)的规定,现将海南十八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直服工程设施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海南十八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拟使用林地位置: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陵水河入海口(附项目局部图及勘测定界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的移动类设施(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
4.拟使用林地面积0.0989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属重点商品林;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900公顷,其他迹地0.0089公顷;按林种分用材林0.0700公顷,经济林0.0200公顷,其他林地0.0089公顷;按权属分林地权属为集体。
5.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通讯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中心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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