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东洼+东大块地558亩土地经营权
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东洼+东大块地558亩土地经营权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138****9555 |
---|---|---|---|
农户数量 | 246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耕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1000 元/亩/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签订合同时收取2025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第四标段(东洼+东大块地)东洼:东至鲁沽界沟,南至长汀渠,西至中司袁路东侧上水渠,北至中司袁路南侧上水渠;东大块地:东至长汀界,南至长汀界沟,西至袁宽路东侧上水渠,北至长汀渠,合计558亩。收取竞价保证金10万元,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使用押金2万元。底价均为1000元/亩/年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亩/年,土地流转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承租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签订合同时收取当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连同竞价保证金一同打到指定账户。2、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押金。承包押金可抵最后一年的承包费,差额部分承包方补齐。签定合同时受让方还需缴纳设备、设施等维护保养使用押金,所有押金无计息,承包到期设施、设备等无损坏、正常使用,设备、设施等维护保养使用押金全部退回。承包期内,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发包方所有。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水利设施、设备受让方可以使用,相应的电费等经营管理费用受让方自己负责;受让方不许随便动土、拉土,卖土,若有违反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承包期内,承包方种植水稻或其他农作物,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10、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11、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2-16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20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2-23 14:15: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2-23 14:45: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120*****550000*****70817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标签: 土地经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