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1、蔚县暖泉镇河滩地开发项目,已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据冀财建[2003]219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在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蔚县暖泉镇河滩地开发项目
(2)建设地点:蔚县暖泉镇辛孟庄村东北
(3)建设规模:河滩地开发278.0公顷
(4)投资估算:260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全部到位。
(6)招标范围:河滩地开发278.0公顷,土地地块整理
(7)质量标准要求:合 格
3、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施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人地址,从招标人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时到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5年8月22日11时30分前送至招标人。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蔚县暖泉镇河滩地开发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8、招标人将于2005年8月23日上午11:00前送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9、凡资格预审合格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的通知时间、地点、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14日9:00,递交地点为蔚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1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始,在蔚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盖章):蔚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张建国
办公地点:蔚县蔚州镇南环路中段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蔚兵
联系电话:****-*******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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