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设备维保及升级服务项目院内公开采购的公告
关于安全设备维保及升级服务项目院内公开采购的公告
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安全设备维保及升级服务项目院内公开采购的公告
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就以下采购项目,拟采用院内公开采购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编号:LGWYZCB-2024F026;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安全设备维保及升级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四、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须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报名与答疑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报名(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带齐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办公二区201室(医院职工食堂后面)招采办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投标书提交:开标时现场递交,密封胶装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加盖公章,电子U盘PDF扫描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且该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联系人、电话:刘老师 0755-********转8098
附件1: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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