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琼山区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PPP项招标公告
2016年琼山区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PPP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16年琼山区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HNDY-******* |
联 系 人 | 陈建江 | 联系电话 | 133*****187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预算金额 (万元) | 9153.78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内容:海口市琼山区琼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项目,包含三个子项。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程进度,要求社会资本方确保建设资金在PPP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到位。 1、琼山区椰合三街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北侧道路起点里程K0+0.000,坐标为(X=210368.364,Y=201613.860),计算方位角48°,终点里程K0+246.382,坐标(X=210532.982,Y=201797.177),线路全长246.382米。估算总投资金额为75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74.1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3.8万元,预备费为55.84万元。 2、琼山区文化馆附属双创广场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北侧海瑞大桥旁;本次新建项目用地面积41262.86平方米(62.6058亩),项目新建厨房607.90平方米,门卫160平方米,广场33062.86平方米,包括停车场、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以及厨房、门卫、室外管道(给水、排水、通信、弱电、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401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24.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4万元,预备费297.2万元。 3、琼山区文化馆综合大楼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区第二办公区南侧;可研概算规模为4383.70万元,其中工程费3498.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为885.32万元;文化馆综合大楼,室外活动场所以及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文化馆综合大楼为地上五层的钢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为:5158.69 m2,建筑占地面积965.36㎡。为满足疏散及无障碍通行的需要,全楼设计了两部楼梯及配备电梯。各层均设计一处卫生间。 一层为展厅、门厅、排练、值班监控、公共休闲区、配电房等,层高为4.2 m; 二层为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处、特色文化活动室、老人活动室等,层高为3.6 m; 三层为教室、阅览室、资料档案室、书报储存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层高为3.6 m; 四层为学习室、专业工作室、文艺创作室、多媒体室,层高为3.6 m; 五层为多功能厅、控制室、文艺创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室、贵宾室、服务间等,层高为3.6 m,其中五层观演厅8.4米层高,兼带多功能活动用途。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详见公告正文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6-11-30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6-12-07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7楼 | ||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12-20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6-12-20 08: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6-12-20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2016-12-20 09:00:00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664 |
采购人地址 | 琼山区中山路22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2016年琼山区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口市琼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委托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16年琼山区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PPP项目(项目编号:HNDY-*******)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名称:2016年琼山区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PPP项目
2、项目编号:HNDY-*******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海口市琼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6.项目基本情况
6.1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内容:海口市琼山区琼文化馆、双创广场及椰合三街项目,包含三个子项。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程进度,要求社会资本方确保建设资金在PPP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到位。
1、琼山区椰合三街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北侧道路起点里程K0+0.000,坐标为(X=210368.364,Y=201613.860),计算方位角48°,终点里程K0+246.382,坐标(X=210532.982,Y=201797.177),线路全长246.382米。估算总投资金额为75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74.1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3.8万元,预备费为55.84万元。
2、琼山区文化馆附属双创广场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北侧海瑞大桥旁;本次新建项目用地面积41262.86平方米(62.6058亩),项目新建厨房607.90平方米,门卫160平方米,广场33062.86平方米,包括停车场、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以及厨房、门卫、室外管道(给水、排水、通信、弱电、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401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24.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4万元,预备费297.2万元。
3、琼山区文化馆综合大楼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区第二办公区南侧;可研概算规模为4383.70万元,其中工程费3498.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为885.32万元;文化馆综合大楼,室外活动场所以及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文化馆综合大楼为地上五层的钢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为:5158.69 m2,建筑占地面积965.36㎡。为满足疏散及无障碍通行的需要,全楼设计了两部楼梯及配备电梯。各层均设计一处卫生间。
一层为展厅、门厅、排练、值班监控、公共休闲区、配电房等,层高为4.2 m;
二层为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处、特色文化活动室、老人活动室等,层高为3.6 m;
三层为教室、阅览室、资料档案室、书报储存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层高为3.6 m;
四层为学习室、专业工作室、文艺创作室、多媒体室,层高为3.6 m;
五层为多功能厅、控制室、文艺创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室、贵宾室、服务间等,层高为3.6 m,其中五层观演厅8.4米层高,兼带多功能活动用途。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7.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社会资本不限于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①社会资本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磋商,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时将不再对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②社会资本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开展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要求如下:
(一)主体要求: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司注册资本金大于3000 万元(不含本数,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资本实力要求:2015 年(或201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2400万元(含本数)。
(三)业绩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至少一方)具备至少单项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房建园林绿化项目等方面的业绩(以PPP、承接工程或委托运营等形式实施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申请人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和合同原件作为备查,若无法提供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
2)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或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高于50%或有实质控制权)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系控股子公司资质的,需出具投资人(或联合体控股方)与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经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3)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已经签署并具有投资总额的项目合同文本的复印件,1 个项目附一个合同文本复印件;
4)如为联合体,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3企业合规及信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3)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4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同时满足上述7.1、7.2、7.3项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第7.3项要求。
8.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8.1时间: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8.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7楼
8.3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建江;手机:133*****187
8.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独立社会资本及联合体各成员的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现场复核)。
8.5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8.6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09时00分。
9.2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9.3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1010.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方。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2.磋商保证金及其数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以转帐形式提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13.采购程序
13.1通过竞争性磋商评审出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13.2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按照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谈判。
13.3确认成交人,签订PPP项目协议草案或PPP项目合同框架。
13.4成立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13.5本项目合同必须经琼山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方可生效。
14.采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4.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海口市琼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地址:琼山区中山路22号
联系人:邓敦武
电话:139*****664
14.2代理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建江
电话:133*****187
采购人:海口市琼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代理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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