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N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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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拟就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电加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生产、销售能力的以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电加工设备(共分四个标的详见招标清单)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向宁海县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3月7日上午8:00—11:30至下午1:30—5:00;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招投标办公室;
六、招标文件售价:共分四个标的,标的一、标的三、标的四均每标的人民币100元,标的二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标的一人民币壹万元,标的二人民币叁万元,标的三和标的四各人民币伍仟元;须在2008年3月24日上午9:00时开标前到帐,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开户行:宁波银行,帐号:
****************50084。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3月24日9:00时;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招投标办公室。(宁海县人民大道290号);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教育网(http://www.nhedu.com.cn)和宁海县招投标网(http://www.nhztb.gov.cn)
联系人:卢志和金美玲 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宁海县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
200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