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刘申庄村土石方招标公告
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刘申庄村土石方招标公告
郑州市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刘申庄村)
土石方交易公告
MNJ(2024)第0234号
根据转让方申请,定于2024年12月21日10时在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zmxnccq.com)网络竞价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述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增价拍卖的方式。
三、受让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年检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土石方工程或渣土清运的企业法人方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
四、报名有关事项
1、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竞价登记手续,认同《交易须知》、签署《意向人受让申请表》。
2、登录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zmxnccq.com)网站进行注册登记。
3、意向人(竞买人)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指定银行(户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11*****127******** 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竞买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五、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9-20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特别提醒
意向人(竞买人)在交易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理解《交易须知》《交割协议》有关条款内容,意向人(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视同完全了解并认同相关文件内容。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71-******** 152*****180
http://www.hnycpm.com
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交易须知
一、总则
为了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牟农交委〔2020〕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各方当事人应详细阅读,并同意在交易活动中按本须知执行。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在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zmxnccq.com)网络竞价平台采取网络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
三、标的展示
竞买人须自行或在拍卖公司的统一组织下认真考察,充分了解尽调有关拍卖标的现状、实际数量、存在的瑕疵等事项及拍卖活动的详细情况,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拍卖公司将按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及数量(公示数量如与实际数量有偏差,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再进行多退少补)担保责任。意向受让人(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拍卖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农交中心)、拍卖公司或其代理人对标的任何方式(包括网站、微信、印刷、图像、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四、竞买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年检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土石方工程或渣土清运的企业法人方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
五、竞买登记
(一)意向受让人(竞买人)在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zmxnccq.com)进行注册登记。
(二)意向受让人(竞买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指定银行 (户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11*****127********)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凡以意向人(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意向人(竞买人)的行为,意向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竞价
拍卖为平等竞争、公开叫价、价高者得,最后由拍卖师确认,拍卖成交。受让人(买受人)须在拍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拍卖公司签署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罚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司有权追究受让人(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拍卖时如遇到受让人(买受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转让方指定的保留价,拍卖不成交。
七、付款
拍卖成交后,受让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人(买受人)须于2024年12月25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测绘评估费、软件使用费等相关款项全部交至指定账户,否则按违约处理。
受让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款项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罚金由拍卖公司予以没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征得转让方同意,标的再行拍卖的,原受让人(买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佣金及相关费用,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本次受让人(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退还竞买保证金
拍卖会结束后,未成交的意向受让人(竞买人),经确认后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人受让申请表》中意向受让人(竞买人)登记银行账号或者原路退回转账账户。
九、交割
受让人(买受人)在付清全部价款第二天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等相关手续与转让方签订《交割协议》并进行实物交割。
由于受让人(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签订《交割协议》或者进行实物交割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受让人(买受人)承担。
十、特别说明
1、拍卖会开始前,由于转让方要求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拍卖会不能进行,组织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此次拍卖活动,并于拍卖中止或终止后由全额无息退回意向人(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再承担其他方面的责任和损失。
2、在网络拍卖会举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多个意向人(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时,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会暂时中止,等待网络故障清除后通知各位意向人(竞买人)定时继续举行拍卖会,原网上保留的应价继续有效。
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交易价格为标的起拍价。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意向人(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意向人(竞买人)承担。意向人(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农交中心及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意向人(竞买人)在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http://www.zmxnccq.com)竞价时须注意以下规定:限制的出价时间及竞价阶梯。
网络竞价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意向人(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意向人(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产生新的倒计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意向人(竞买人)即为受让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3、本次拍卖项目土方四至范围及标高以测绘报告为准。买受人须在签署《交割协议》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范围内的标的全部运出郑州市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刘申庄村)区域以外,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1万元,逾期5日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土方视为受让人(买受人)自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再行处置。
4、拍卖成交后,受让人(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人(买受人)按照《交割协议》将本次拍卖范围内的标的全部运出场外并经验收无误后无息退回。
5、请意向人(竞买人)仔细阅读《交易须知》中的特别约定事项及《交割协议》有关内容。
十一、若产生法律纠纷,均须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诉讼。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人已全部阅读并愿意遵守《竞买须知》《交割协议》各项条款:
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交割协议(样本)
甲方: 中牟县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
乙方:
丙方: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丙方于 年 月 日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位于中牟县人文路以西,南干渠以南,郑州市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刘申庄村)土石方约*****.7立方米。由乙方以 元买受,现乙方已将全部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付清。经协商,甲乙丙三方就标的物的交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须在签署《交割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将本次拍卖范围内的土石方(含部分杂土)全部运出郑州市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刘申庄村)区域以外(原则上30天完成,如遇扬尘管控等其他客观原因,可适当延长天数。),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1万元,逾期5日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土石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再行处置。
2、甲丙方与乙方办理实物交割,标的外运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挖取土石方时,须按照项目方现场环保及项目安全方面的要求组织施工(包括《竞买须知》要求条款内容)。
3、洒水车、雾炮、水管、扫把及电线电缆开关箱等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场区内道路需铺设钢板等相应施工措施由乙方自行解决;裸露土石方用土工布覆盖材料及人工由乙方负责。
4、自签署《交割协议》之日起,乙方须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标的的扬尘、环保治理,若因此受到法律或者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否则,甲丙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保留相应权利。
5、预防施工扰民,与周边居民做好关系协调,并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证件等。
6、乙方进场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后果。
9、乙方应接受甲丙方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后果,与甲方、丙方无涉。
10、标的挖取、外运时,需要遵守工地扬尘八个标准:
(1)工地周边 100%围挡;
(2)各种物料堆放 100%覆盖;
(3)土石方开挖及拆迁作业 100%湿法作业;
(4)出场车辆 100%清洗;
(5)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 100%硬化;
(6)外运车辆 100%密闭运输;
(7)施工工地 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控;
(8)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 100%达标。
11、乙方须严格依照本项目土石方测量报告规定四至及挖深标高范围内挖取土石方,严禁超采、盗采,否则,甲方、丙方可采取自认为适合的处罚措施,包括不限于停工整顿、经济处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
12、乙方交纳的 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标的依照约定全部运出项目区域以外,经甲方、丙方、验收无误后无息退回。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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