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公司名称 |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6728232349B |
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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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开发区西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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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闸口 AI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项目
比
质
比
价
需
求
文
件
(文件编号:GCT-ITD-2024-09)
2024 年 12 月 16 日
第一部分 比质比价公告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就闸口 AI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项目进行比质比价,欢迎符合
条件的相关公司前来参与并报价,现就有关事宜如下:
甲方: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简称:GCT)
乙方:参与项目报价的公司
一、项目名称:闸口 AI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 1 号。
三、项目概括:
因闸口安全管理需要,在闸口 5、6 车道安装一套 AI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行人闯入车
道内时报警。
四、乙方资格审核:
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甲方审核:
1. 乙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主营业务
涉及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
的合法经营企业。
2. 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
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五、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 24 年 12 月 26 日 12:00 前将密封好
的报价文件投放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路 1 号四楼采购科小密封箱中。
六、所有与本比质比价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 1 号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四楼采购科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方式:020-82256271;邮箱地址:tlli@gct.com.cn。
谨祝
商祺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比质比价须知
1、关于报价
1) 报价文件需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
章);
2) 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
目中如出现数字 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
3)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
授予项目后不得再向询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4)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专用增值税)。报价单位应自行增加
使系统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但本项目要求文件没有详细列出或包含的
所有硬件设备、零备件、材料、软件、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5)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
6)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不因政策、人工、物价波
动和工程量增加而调整合同价款。
2、报价文件包含内容及密封、标记、递交
1)报价文件包含
设备详细型号、售后服务说明。
详细报价清单。
2)报价文件递交须知:
(1) 报价单位须在密封报价信封两端封口处分别盖骑缝章,请在密封信封正面备注报
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2) 报价格式及付款方式要求: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必须包含税费,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公对公银行转
账方式支付全款 100%,合作方需在付款之前提供目应付款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
票。
报价单位如有其它备注事项,请在报价单位备注事项后填写;
请附上报价文件需同时提供的材料;
(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单位有权将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询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标志、密封;
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完整;
未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之日起 6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
视为非响应时效而予以拒绝。
(5) 截止报价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中午 12 时。
报价文件应按照要求于截止时间之前以直接提交或邮寄的方式送到广州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采购科;
询价单位将不对邮寄的报价文件是否能投递到正确的地点负责。建议报价单位
通过合法的投递单位递交报价文件;
询价单位将有权利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
件;
(6) 报价截止后,在询价单位拆封密封报价,询价单位综合评议后通知最终合作单位。
(7) 综合评议:
询价单位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原则,通过对各报价单位报
价文件的综合评议,择优选定最终合作单位;
询价单位不保证一定与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合作;
综合评议将不邀请报价单位参加,询价单位不负责对未最终合作单位提出的涉
及报价结果的问题做出解释。
(8) 如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最终合作资格:
报价单位采用非法手段查询其它单位报价的;
由于自身责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的。
4、项目现场勘察、咨询时间: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0:00。
如报价单位向询价单位提交报价,则默认已阅读并知悉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合同条款另行
商议。
第三部份 项目详细需求
因闸口安全管理需要,在闸口 5、6 车道安装一套 AI 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行人闯入车
道内时自动分析与报警。系统监控闸口 5、6 车道陆侧道闸附近区域,行人闯入车道内时进
行识别;现场及办公楼保安室实时语音报警提醒、平台助手实时报警;系统接入原有的海
康视频 ISC 平台,保存闯入报警记录及录像等,支持报警回溯。
其他线路细节按指定时间现场勘察时告知。
本项目主要设备及相关要求:
1、双枪版环视一体机:海康威视 DS-2SK8P24XGH-HYJZX 1 台(闸口天花吊装);同
时监控 5 道和 6 道两个车道,接入 3 通道设备间 NVR。
2、智慧网络音柱:海康 DS-QA6C600 2 台,分别安装于办公楼保安室和 5、6 通道中间
安全岛立柱。
3、声光报警器:DS-PS1-R(含电源) 1 台,安装在球机旁边。
4、行人闯入道闸内时,现场声光报警和语音提醒行人;保安室语音提醒。
5、要接入原有海康威视视频 ISC 平台,并为本项目取得相关授权。实现平台助手实时
报警、语音报警,支持报警回溯(闯入事件查询,闯入录像回放等),报价包含项目所需其
他软件授权费用。
6、网线类型采用六类网线。
7、施工单位需自行配置高空作业工具等,高空作业人员需具有高空作业证资格。
8、本项目保修期要求为 2 年。
系统简要示意图:
第四部分
评议方法
1. 评议方法
1)报价的审核与评定均由甲方进行组织和安排。
2)评选采取综合评估的方式,甲方的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比质比价
文件的评选标准和方法,对乙方的过往相关经营经历、信誉、报价和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
评估,确定中选单位。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项目合同 ( 范本)
合同编号:x
甲方(买方):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电话:020-82256388 传真:
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路 1 号
乙方(卖方):x
电话:x 传真:x
地址: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堆场视频监控点扩建项目 ,在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名称、地点
1、 本合同所述的监控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为:x
2、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路 1 号 。
二、 设备、材料、工期及安装施工
1. 乙方根据甲方同意或确认的项目方案制定项目内容清单,列明所需的设备、材料、
施工内容等,具体内容如附件一--报价单清单,乙方按报价单列明的内容供货、
施工、安装;
2. 乙方在以上经过确定的项目内容清单范围内包工、包料、包高空作业设备、包质量、
包税费,施工用电、用水由甲方免费提供。
3. 合同签订后,项目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或确认后可以进行调整。使用的设备、材料、
施工内容等如有增减,按照报价单中的单价结算,报价单中没有的,另行协商。
4. 本项目工期为 10 天,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施工,并须遵守甲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有关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签定安全协议。
三、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发票
1.本合同的总价款为(大写):x 元整(¥x 元),不含税价格:x 元,税额:x 元,含
13%增值税(价格清单如附件一)。
2.本合同款项将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
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则合同总价应做相应的调整。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乙方接收货款前必须
提供正式的等额增值税(13%)发票。
四、 项目实施、施工、交付及验收
1. 项目实施根据双方商定的项目方案进行,乙方负责总体实施,甲方应协调施工区域
涉及的甲方关联部门,配合项目实施。
2. 项目实施期间,甲乙方各指派一名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协助、协调和联络。
3. 施工时,乙方应遵守安全规定和安全管理,并进行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事
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项目施工由乙方组织和实施。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损失等由乙方
承担。
5. 甲方应提供乙方材料堆放场所、工具间,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将要
施工的场地,甲方做好施工协调。
6. 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双方确认的内容,如设备的具体位置、具体走线等,甲方应
及时配合确认;分阶段验收的子项目(如隐蔽工程等),甲方应及时配合进行。
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问题应及时提出,以便乙方整改,乙方应积极整改,工期不
顺延。
7. 甲方认为方案需要改动时,应在施工前通知乙方,并及时协商;施工后,甲方变更
方案,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8. 工程在完工后,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将系统移交给甲方试用。
9. 交付甲方试用后,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双方参加验收的人员共同签署验
收文件,如有异议,应在组织验收后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乙方整改
后再次验收,验收合格时间以最终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如甲方经通知后拒不进行
验收,或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五、 质量、保修、退换
1. 乙方对整体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包括工程的设备、材料及施工质量引起的故障承担
责任。
2. 乙方提供 24 个月免费保修,自最后确认的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 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起 24 小时内到场保修,否则,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且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非由乙方的责任引起的问题、系统故障、系统设置不当、损坏等,乙方不承担保修责
任。
六、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超过 20 天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3 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
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如果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
不超过应付未付款的 10%;逾期 30 天仍未付清应付款的,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
合同。
七、 合同生效、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如生产商已经将合同中涉及的商品停产或停止供应本地区,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3. 如有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按事件对履行
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
期履行。
4. 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提议需要修改或补充,或有争议,必须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
协议。
5. 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八、 附件及其他
1、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一:报价单清单。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x
(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报价单清单
GCT 开票资料
公司名称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728232349B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 1 号
020-82256228
020-82256237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开发区西区支行
44001471001050344740
单位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全称】:
地址:
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全称】:
地址:
法人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双方人员生命和
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工程施工安全管
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范围:
二、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设施检验合
格证明等,不得将工程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
2.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工程施工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告知作业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
危险因素。
3.甲方有权视情况对超过一定时间,工期较长的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
前安全教育培训。
4.甲方有权对业务发包范围内乙方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可向乙方
发出整改通知,乙方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发包业务。
6.甲方监督检查发现乙方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的,有权
立即制止,并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7.甲乙双方存在交叉作业时,甲方有权对相关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与乙方人
员共同配合保障安全生产。
8.甲方在确认符合安全的条件下,为乙方施工人员、车辆、机械、设备设施进出施
工现场及用水、用电等提供便利。
三、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
范,依法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乙方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等,
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将承揽的工程
项目再次转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负责。
4.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建立健
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事故
隐患,并做好台账记录。对于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落实整改,闭环管理。
5.乙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
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防火巡查检查,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等,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在施工区域内
搭建工棚等易燃建筑,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有动火作业的,应按照甲方
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认,动火作业过程中要派专人
负责现场监控,动火结束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留下任何火灾隐患方可离场。乙方搭建宿
舍区时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搭建,完成相关手续,应加强宿舍区域用火用电等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
6.乙方应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乙方作业
人员进入新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乙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
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应建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人员持证台账,
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7.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
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8.乙方在施工现场应委派至少一名具有相应安全资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
施工安全监管,当乙方施工影响甲方生产作业时,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当需要甲
方停止作业配合施工时,乙方应主动提出不得强行冒险施工;当本协议项下项目存在高处、
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作业审批,严格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确保作业安全。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
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0.乙方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
确佩戴和使用,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高处作业必须
规范系挂安全带。乙方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11.乙方对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约束本方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甲方的生产场所或设备,按甲方要求堆放工程材料、停放车辆或施工设备设施,不得在甲
方批准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施工。
12.乙方对工程施工所需的用电设备及其用电安全全面负责,用电设备、电缆必须有
安全防护装置和措施,严禁电缆、电线雨天裸露作业或电缆、电线过水。需甲方提供用电、
用气、用水的,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制定临时使用方案后方可按规定使
用。
13.乙方对施工所需自带或租赁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工属具等的安全全面
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使用登记证,并在检验有
效期内,车辆、机械、设备等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操作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由甲
方提供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等在交付前双方检查进行安全确认,交付后由乙方负责
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
工属具等。
14.乙方应遵守甲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辖区占道作
业安全管理、车辆限速(港区道路直线行驶限速 20km/h,转弯路口限速 5km/h)、人车分
流等交通安全管理要求。
15.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
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做好现场防护。
16.乙方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
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
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责任及赔偿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以事故调查报告书为准。
2.甲方承担己方或己方人员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货物损坏、机械设备设施损坏、
火灾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损失及后果。甲方有权向事故责任方索赔非甲方或甲方人员责
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而导致的损失。
3.乙方承担己方或己方人员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货物损坏、机械设备设施损坏、
火灾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损失及后果。乙方有权向事故责任方索赔非乙方或乙方人员责
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而导致的损失。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
重程度加剧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五、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承诺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己方责任,如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己
方责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损失及后果。
2.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
》的附件,与《
》具
备同等法律效力且有效期一致。(填写甲乙双方针对工程施工事宜所签订合同的合同名称)。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
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对本
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洁合同(范本)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包含勘察、设计、监理等)和物资采购(包含设备、
服务采购)项目承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
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施工安装和
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㈡ 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㈢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利益,不得
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物资采购的规章制度。
㈣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倾向或苗头的,应及时提醒对方,
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㈠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㈢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㈣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或
健身、娱乐等活动。
㈤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
材料和设备。
㈥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㈠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商业预付
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
支付的任何费用。
㈢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可能影响
工程履行职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㈣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条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项目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
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请致电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举
报电话:13533761508,举报邮箱地址:yanchen@gct.com.cn。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月 日
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